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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身後事,帶您看喪葬津貼及補助有哪些?
主要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、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、衛生福利部、各縣市政府當親友離世時,除了要處理眾多行政流程 (可參閱站內文章【親友離世之後,需要處理哪些事情?】),您可能也想了解政府是否提供喪葬費用補助。本文統整所有與喪葬津貼及補助相關之資訊,從社會保險之死亡給付,到依各亡者身分別可申請之喪葬補助及亡故慰問金,協助您快速得知您可申請的方案。
社會保險之喪葬津貼
社會保險 | 說明連結 | 申請期限 (自死亡日翠日起計算) |
給付標準(單位)新台幣 | 如何申請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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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保險 | 本人死亡給付-喪葬津貼 | 5 年內 |
按被保險人死亡日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: 1.有遺屬者:發給 5個月 2.無遺屬者 (或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者):發給 10 個月 |
申請書洽被保險人投保單位蓋章後,郵寄至勞保局或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。 |
家屬死亡給付 |
按其家屬死亡日前 6 個月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: 1.父母或配偶死亡:發給 3 個月 2.年滿 12 歲子女死亡:發給 2.5 個月 3.未滿 12 歲子女死亡:發給 1.5 個月 |
1.持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 ( e化服務系統 )線上申辦。 2.或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,透過跨機關服務一併申請。 3.或郵寄至勞保局。 4.或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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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年金保險 | 喪葬給付 | 5 年內 | 死亡當月投保金額×5 個月 | 郵寄至勞保局或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 |
農民保險 | 喪葬津貼 | 5 年內 |
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投保金額計算: 1.普通傷病:發給 15 個月 2.職業傷病:發給 30 個月 |
1.持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 ( e化服務系統 )線上申辦。 2.郵寄或親送至被保險人所屬投保農會。 |
喪葬補助及亡故慰問
※ 除了社會保險所支付之喪葬津貼,家屬還可以申請以下救助方案,並請注意亡者的身分可能同時符合多個方案,除非法令沒有限制,否則應擇 1申請 :
亡者身分別 | 方案 | 申請期限 (自死亡日翠日起計算) |
給付標準(單位)新台幣 | 如何申請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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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民眾 | 亡故慰問金/生故保險金 | 6 個月或 1 年內 | 部分縣市政府提供亡故者家屬慰問金/濟助金,或是微型/ 市民保險生故理賠金,有些限「設籍當地」或「經濟弱勢/特定身分」民眾申請,給付金額從1萬元~30萬元不等,其中新北市及金門縣意外死亡救助金最高可達50萬元,實際給付金額、申請條件及期限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。 | 戶籍地區公所 |
災害救助-死亡/失蹤救助 | 災害發生 30 日內 | 因天然災害致死或失蹤,發給 20萬元/人。另有其他救助項目:如重傷、安遷、淹水救助等,詳情請洽各縣市政府。 | 災害發生地區公所 | |
急難救助-喪葬補助 | 3 個月內 | 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,可申請喪葬補助,金額 2千~3萬元不等,依各縣市規定為準,其中桃園市及連江縣最高補助達6 萬元。而無名屍或無親屬之亡故者,由區公所辦理埋葬也可申請補助。 | 戶籍地區公所 | |
急難紓困 | 3 個月內 | 因家庭成員死亡、失蹤、重傷或失業等因素,導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,可申請關懷救助金,金額為1萬~3萬元,而訪視小組針對急迫性個案可先發給5千元,於核定後發放餘額。 | 戶籍地區公所 | |
(中) 低收入戶 | (中)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| 2~3 個月內 | 部分縣市政府提供「低收入戶」喪葬補助 (目前僅臺中市及雲林縣將「中低收入戶」納入補助對象),金額5千~ 4萬元不等,依各縣市規定為準。 | 戶籍地區公所 |
僑胞 | 僑胞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 | 3 個月內 | 海外僑胞回國定居、觀光或探親時,遇有特殊急難事件導致死亡,發給1萬元慰問金。 | 僑務委員會 |
榮民 |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喪葬補助 | 1 年內 | 公費安養榮民亡故,且家屬均未申請其他政府發給之喪葬補助,可申請喪葬補助費,以4萬元為限。 | 各榮民服務處、榮民之家 |
因在臺無繼承人、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管理遺產之「榮民」,各地榮民服務處或榮譽國民之家提供善後<殯葬服務>。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:
>> 喪葬補助【資料來源: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,民國 112 年 6 月】 >> 僑胞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【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,民國 109 年 9 月】